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有关规定和《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准的若干规定》,按照相关要求,经征求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论证后,2006月7月24日下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友利通电子有限公司移动通信终端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高技(2006)1445号],同意深圳市友利通电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GSM手机生产项目。
2006月8月8日深圳市发改局下发了《关于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友利通电子有限公司移动通信终端生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的通知》[深发改(2006)888号]。友利通手机牌照的获得,标志着友利通正式成为国内手机制造业的新军。
详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ndrc.gov.cn/gjscy/cyzhdt/t20060828_81768.htm |